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妊娠妇女如何行激素
2017-2-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甲状腺功能低下可危及胎儿,如果不进行有效的治疗,不但胎儿会受到影响,就是在出生后这种影响还会继续。所以确诊孕妇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后,应及时补充甲状腺激素进行替代治疗。治疗时常用左甲状腺素钠,治疗目标位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恢复到正常范围,之后维持药量。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妇女怀孕后,为了胎儿在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合并妊娠妇女的用药是目前患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女性,怀孕的机会降低。而怀孕后发生死胎的机会可增高2倍,发生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神经系统发育不良或畸胎的机会都会升高。所以临床医生主张女性患者应在积极治疗后,经医生同意后方可正常妊娠。一般来说,当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经过治疗后,是可以怀孕的。如果已经怀孕又无治疗条件的,可暂时接受激素替代治疗,并定期复查T3、T4并根据检验结果调整用药剂量。
体内发育不受外界环境的干扰,在怀孕期间要特别保重身体,避免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尤其在怀孕早期1—3个月期间不能随便使用各种药物,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使体内激素水平控制在正常范围。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孕妇经治疗后,胎儿大多能正常发育,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新生儿于出生时常无明显异常表现,偶尔有呼吸道不畅、喂养困难、腹胀、皮肤干燥、黄疸、舌大、低血糖等表现。出生时检查婴儿的甲状腺功能已经作为常规检查,一旦发现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就应及时诊断、早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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